一、项目简介
1、转让标的:广西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8个商铺整体转让。
2、挂牌价:人民币58.2万元。
3、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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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专有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总的挂牌价下对应的每个商铺挂牌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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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25号商铺 |
8.56 |
5.03 |
3.5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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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27号商铺 |
8.56 |
5.03 |
3.5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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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29号商铺 |
8.56 |
5.03 |
3.5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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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0号商铺 |
8.56 |
5.03 |
3.5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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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1号商铺 |
7.99 |
4.69 |
3.3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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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2号商铺 |
8.56 |
5.03 |
3.5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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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6号商铺 |
8.56 |
5.03 |
3.53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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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8号商铺 |
7.99 |
4.69 |
3.3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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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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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4 |
39.56 |
27.78 |
58.2 |
注:成交价若有溢价则每个商铺的成交价按成交总额较挂牌价的增幅比例同比例增加。
标的1:标的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25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8.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663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2:标的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27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 8.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649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 2051年4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3:标的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29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 8.56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684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4:标的位于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0号商铺 ,房屋建筑面积为 8.56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695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5:标的位于 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1号商铺 ,房屋建筑面积为 7.9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715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 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6:标的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2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 8.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712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 月21 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7:标的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6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8.5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2706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标的8:标的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空港大道6号中都新世界15号楼一层15-R-38号商铺,房屋建筑面积为7.9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桂(2024)扶绥县不动产权第0013449号,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齐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4月21日。房屋用途为商业、金融、信息 。
(2)风险提示:
①该房产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空置状态。
②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5、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当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价款或支付成交价款的30%,其余价款受让方以(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担保(具体另附担保合同),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不超过合同生效后1年内付清。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后,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转让方给予配合,但不承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6、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7、现场尽职调查联系电话:尤女士 0591-87527270。
8、组织方提供网络竞价辅导服务,报名截止前工作时间。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二、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7:00 时,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8个周期,顺延期间有受让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三、具体信息详见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s://biz.fjcqjy.com/#/projectDetail/8b9ce026dc364ab1ba3b4c5d4d841403.html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