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办婚丧喜庆时宴请亲朋好友,本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国传统民俗,但如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或大收礼金、借机敛财,就背离了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礼轻情意重的传统美德。对党员干部来讲,更与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格格不入、与廉洁自律的纪律要求背道而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明显收敛,但有些问题禁而未绝,规避组织监督的“耍花招”行为时有发生。对此,必须态度鲜明、真抓严管,下大力弘扬新风新俗,倡导简朴操办,推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陋习禁办”落到实处,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典型案例 

1.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杨坝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刚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的问题。2022年5月5日,杨刚向宕梁街道党工委申报为其子操办婚宴,承诺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但实际操办时,违规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杨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湖北省石首市档案馆副馆长徐永春违规操办父亲丧事问题。2021 年 10 月 7 日至 9 日,徐永春在操办父亲丧事期间,主动通知相关单位同事及朋友,违规收受 72 名非亲属人员所送礼金共计 4.1 万元。2022 年 5 月,徐永春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石首市档案馆副馆长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负责人李川违规操办“房子酒”的问题。2022年3月,李川决定通过操办“房子酒”的方式收取礼金用于房屋装修。3月24日晚上,李川在平昌县城一火锅店内操办宴席,并违规收受礼金。2022年6月,李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满松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1年9月,刘满松在其儿子升学之际,操办升学宴,收受24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7800元。2021年11 月,刘满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主要表现形式 

一是摆排场、比阔气,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二是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执行报告、承诺制度,或实际情况与报告、承诺不符;

三是操办除亲戚(直系、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的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四是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五是违规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由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六是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以及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是违反规定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八是在职党员干部担任亲戚以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或参与亲戚以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九是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给领导干部送钱物;

十是大搞迷信活动,或沿用早已破除的陈规陋习。

 

 量纪参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所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人员的职权,以及行为人与被其利用的人员之间在职务上虽然没有隶属、制约关系,但行为人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影响。判断是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一般应看是否使用本单位或者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业务联系单位的财物、场地、交通工具等物资,是否邀请上述单位的人员参加,等等。

所谓“借机敛财”,是指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向管理服务对象或者群众等收受敛取钱物,侵犯群众利益。借机敛财行为在主观目的上是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客观上一般是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判断是否借机敛财要看邀请参加的人员、收受的礼金数额、操办的酒席规模等。

所谓“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一般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干扰和妨碍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营业、教学、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为亲属修建豪华墓地,毁林占地,破坏环境的;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国家和群众财产重大损失,等等。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关于化整为零,搞小规模、多批次操办的情形。

有的党员干部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开请客,每批次似乎都符合相关要求,其目的还是为了规避监督检查,这种行为应根据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2.关于只请客,不收受礼金、礼品的情形。

如果存在讲排场、比阔气,招摇过市、铺张浪费的情况,就与党员干部应“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尚俭戒奢”的要求不相符,应按违反生活纪律处理。

3.关于不办酒席只收受礼金、礼品的情形。

可能涉嫌借机敛财,应根据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4.关于走过申报程序,少报多办、阴阳报备的情形。

向组织进行了报备,但存在少报多办的情形,这实际上是掩耳盗铃、弄虚作假的行为。凡实际操办与报备不符的,都要按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清风警鉴 

党员干部作为社会一员,婚丧喜庆并非不能办,但不能违反纪律、破坏规矩。

从近年来查处的相关案例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存在惯性思维,有的喜欢讲排场、比阔气,认为到场的人越多越有面子、越能凸显身份地位,亲朋好友悉数通知,管理服务对象能邀尽邀,豪华礼宾车队招摇过市,高档烟酒菜肴应有尽有,引发人民群众不满和猜疑,在社会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有的动机不纯,过去给别人随了“份子”,现在无论如何也要变本加厉地收回来,甚至利用职权大肆敛财;一些别有用心者对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趋之若鹜、出手大方,看似重情重义,背后暗藏的却是对利益交换的期待。

还有一些党员干部为规避监督,花样翻新,有的“化整为零”分散办,分批次、分时段、分地点多次宴请;有的“掩人耳目”异地办,采取异地设宴的方式逃避监管;有的“退居幕后”遥控办,自己不出面,安排或者默认亲属代理操办;有的“暗度陈仓”不操办,表面上循规守纪,私下广发通知,只收钱不办酒席或少办酒席;有的“假公济私”招摇办,公私不分,动用公车公物、占用公共场所,使用公款当“份子钱”或用公款报销个人操办费用等。

上述种种行为,破坏党风政风、影响民风社风、触犯纪律红线,把本应其乐融融的喜事、庄严肃穆的丧事,办成了违规违纪的“丑事”,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正可谓“兴师动众办大事、劳心费力受处理”。

 

相关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第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第三条 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