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曹剑光率法务检查组一行4人在我院党委副书记兼院总法律顾问林卫东及院法务部律师陈舒婕等人的陪同下对我院法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召开了法务工作座谈会。

    会上,陈舒婕律师向检查组汇报了我院贯彻落实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法律事务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方案》等各项制度的执行及自查情况。随后,市场经营部主任黄岩等人向检查组详细介绍了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检查组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我院合同管理工作。检查组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我院合同登记、印章使用记录、合同归档、OA合同评审及诉讼案件文档保存等工作进行检查。

    总法律顾问曹剑光充分肯定了我院近一年来法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他就我院进一步加强法务工作提出了几点指导意见:一是因地制宜,构建适合我院自身情况的法务工作机制;二是尽快加强机构建设,制订本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实施方案;三是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向下属企业延伸,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的法务工作体系、机制建设;四是构建有效的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同时加强企业法律培训及法制宣传教育。

    林卫东副书记表示我院坚决按照总公司法务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我院法务工作水平。